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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出台扶持特色商业街区“十条”政策

作者:admin日期:2023-11-20 03:34:25浏览:69 分类:资讯

  街区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店”最高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为打造一批承载城市商业、旅游、文化功能的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区品牌,近日,青白江区正式出台培育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十条”政策(简称“政策”)。

  政策对经认定的新建成投运特色商业街区,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首店”、体验店、概念店入驻特色街区,支持各类大型促销活动,并分别给予不同奖励和补贴。

  支持建设特色商业街区

  最高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根据青白江区特色商业街区认定标准及办法,特色商业街区应符合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处于城市中心商业区、副中心商业区或自成特色街区,街区有效长度一般不低于300米,宽度不低于20米;街区总经营面积达10000平方米(含)以上,整个街区空间富有变化,综合型特色商业街区应有经营店铺100个以上,并拥有20%(含)以上的知名零售企业、知名品牌等,专业型特色商业街区应有某一类专业经营的店铺50个以上,专业店铺数或营业面积达到该街区经营场所面积的60%(含)以上等。

  政策对符合条件,经认定的新建成投运特色商业街区,根据建设长度分别给予80万元、1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的定位准确、特色鲜明,且具有重大影响力、辐射力的特色商业街区,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支持“首店”入驻

  最高一次性奖励15万元

  近年来,“首店经济”在中国市场持续升温,“首店”被视为挖掘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创新动力和品牌吸附力的重要创新手段。在“首店经济”发展如火如荼的当下,青白江区正以国际化视野力促“首店经济”加速发展。

  政策第三条规定:对入驻特色商业街区的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成都市首店、青白江区首店,经认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还支持各类旗舰店、体验店、概念店入驻特色商业街区。第四条规定:对特色商业街区内世界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企业开设旗舰店、体验店、概念店,经认定,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也有相应的奖励。

  支持运营管理

  放宽相关活动审批条件

  政策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内由商业部门认定的各类大型促销活动,并对相关活动放宽审批条件,对不影响市容秩序、不妨碍交通并有摆位条件的咖啡馆、酒吧、轻食餐厅等零售企业给予适度放宽“外摆位”“跨门经营”限制支持。

  政策第七条规定:对特色商业街区运营管理机构、街区内企业举办经由商业部门认定的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等各类大型促销活动,活动宣传推广、场租、展场搭建三项费用实际投入达1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特色商业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商贸零售企业和行业协会相应补贴,单次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行业协会)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青白江出台扶持特色商业街区“十条”政策

  对被命名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商业特色街(区),除上级奖励外,区级再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政策《附则》规定享受该政策的经营主体须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青白江区范围内;对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企业,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可采取“一事一议”政策给予支持;本政策中涉及的同类型扶持条款,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扶持,不重复享受。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和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不予享受该政策。

  该政策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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