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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现券”障碍仍存

作者:admin日期:2023-11-20 03:40:46浏览:105 分类:资讯

  除非上市农商行和农信社外,所有银行均可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了。

  有接近监管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对于交易所债券市场来说,作为最大的投资人群体的银行,多年来一直无法参与该市场交易,此次除非上市农商行和农信社之外,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基本解禁,对于活跃中国债券市场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也有机构人士认为,此次的“解禁”并不彻底,《通知》对于“现券”和“竞价”的要求,意味着银行并不能够参与“一对一协议”交易,而此种撮合交易目前占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规模约为80%,20%左右为现券交易。即银行仅可在20%左右的市场份额中参与交易。

  扩容之后限制仍在

“竞价”“现券”障碍仍存

  《通知》核心内容有两点,其一,对于银行范围,扩大至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以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其二,银行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现券的竞价交易。

  前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2010年,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的债券交易,本次从上市以商业银行扩展到了除农商行和农信社之外的所有银行,扩容幅度大增。

  一位头部券商固收部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交易所一级债券市场建立起来了,公司债、地方政府债、ABS品类完备也日趋活跃,但二级市场活性不够。原因之一即为,作为债券的主要买方的银行,几乎并不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此次,政策上、机制上打通障碍、打破藩篱,是个大好事,值得肯定。

  但多位市场人士认为,虽然进入银行范围放开,但是实操中的限制约束性条款仍然会影响活跃度。

  “银行不能参与回购交易,只能参与现券的买卖;交易方式也只能参与竞价交易,不能参与匿名撮合或协商的交易。”市场人士表示,实际上交易所债券市场,更多的还是协商撮合交易,这类交易大约占了80%,只有20%是现券竞价交易,因此,这些限制性的因素和措施对提升市场活跃度仍是障碍。

  两个债券市场的曲折历程

  回顾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的历史,也是一波三折,历经退出、试点放开、基本全部放开三个阶段。

  1996年发生的“3·27国债事件”之后,银行退出了交易所债券市场。

  1997年央行发布《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称为规范发债国债回购市场,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切实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立即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

  这就导致了20年来银行不能完全进入该市场,即交易所债券市场潜在最大的买家不能买。

  随着市场的发展,2010年,三部门发布了“试点通知”,允许上市的商业银行进入。

  2010年,证监会、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发布的《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当中的内容,即“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应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债券现券交易”。

  试点的上市商业银行业仅限于现券的竞价交易。经过了8年多的实践,基本放开银行进入禁令。

  “未来希望能够让市场主体机构无差别、自主选择交易类型和交易方式,从根本上提升市场活跃度。”上述头部券商固收负责人表示。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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