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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活动管理不足 奔驰金融被罚80万元

作者:admin日期:2024-11-15 01:54:41浏览:78 分类:资讯

  9月11日晚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简称“奔驰金融”)的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奔驰金融因“对外包活动管理存在严重不足”违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市银保监局对其给予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奔驰金融于2005年9月21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两大股东分别为戴姆勒股份公司和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2.2%和47.8%。

  这一处罚信息的披露,让人联想起今年3月爆发的“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事件”,针对该处罚是否与此事件有关,汽车之家向奔驰方面进行求证,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回复。

  “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事件”最终以西安奔驰女车主与4S店达成和解告终,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包括:1、更换同款的奔驰新车,但依旧是以款的方式购买;2、对该车主此前支付的1万余元“金融服务费”全额退款;3、奔驰方面主动提出,邀请该车主参观奔驰位于德国的工厂和流水线等,了解相关流程。4、赠送该车主十年“一对一”的VIP服务;5、为女车主补办生日(农历),费用由对方全额支付。

  5月27日,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100万元罚款。

外包活动管理不足 奔驰金融被罚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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