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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联网结算

作者:admin日期:2024-11-15 01:47:15浏览:92 分类:资讯

原标题:异地联网结算

异地联网结算

  近日,记者在乐山市人民医院了解到,4月起,四川省内(跨市州)参保人员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可在乐山市人民医院进行认定和医保结算。

  单行支付药品是指国家谈判药品中价格昂贵、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限定用药的药品纳入单行支付管理,实行单独的报销政策和管理服务,共计61种。高值药品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的通知》中的部分高值药品,共计18种。单行支付管理的药品和高值药品均实行“五定”管理,即定评估责任机构、定治疗责任机构、定责任医师、定供药机构、实名制管理。参保人员使用和报销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实行医药公司(或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制度,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供药机构应充分保障药品供应并提供结算服务。

  在报销政策上,参保人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发生的费用,不计起付线,直接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城镇职工报销比例为7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60%。个人使用单行支付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 万元,并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封顶线累计。

  此次异地联网结算的开通,将大大解决参保人员省内异地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垫支压力大,报销周期长等问题。

  答疑解惑——

  问:办理单行支付药品医保审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答:首先需要提供由认定机构具有资质的认定医师出具近3个月的病情诊断资料(原件盖章)、相关检查报告、《单行支付药品病种认定表》和《单行支付药品治疗方案申请表》等,并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复印件。同一病种原则上选择使用其对应的一种药品,有国家颁布或推荐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及药品说明书等明确依据的除外。

  问:相关检查报告有什么要求呢?

  答:省本级认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查报告可互认,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查报告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进行综合评估认定。

  原则上12个月为一个认定周期。参保人员6个月内只能选择一家认定机构进行认定,通过后超过6个月未进行治疗或是中断治疗的,须重新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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