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资讯 > 正文

用好“活教材”深化以案促改

作者:admin日期:2024-11-15 12:33:05浏览:145 分类:资讯

原标题:用好“活教材”深化以案促改

用好“活教材”深化以案促改

  “请你单位按照‘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照案例认真查找案发原因,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近日,瓮安县纪委县监委向某单位发出了关于开展“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提示函。

  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提升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瓮安县纪委县监委持续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化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们进一步细化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部门责任,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协同配合的有效机制,扎实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瓮安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瓮安县纪委县监委制定“一案一整改”工作清单、流程图,对剖析案发原因和整改落实各个环节作出细化规定,确保各发案单位明白“一案一整改”工作干什么、怎么干。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和发案单位的工作实际,指导和督促发案单位对照案例进行剖析,找病根、寻良方,做到案例剖析见因见制、见底见效。

  瓮安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要求发案单位用好反面教材,通过“三会两书两公开”的模式,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把开好党支部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作为必选动作,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清廉瓮安”网、“清廉瓮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

  在整改落实上,瓮安县纪委县监委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把“一案一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县委巡察办将“一案一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的重点内容,对案发单位开展“一案一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责问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指导发案单位做好剖析的同时,也督促发案单位认真抓好专项整改,对现有制度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


(文章来源:贵州日报)

取消回复欢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