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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6家新基金公司试点券商结算模式

作者:admin日期:2024-11-15 11:49:30浏览:100 分类:资讯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一季度券商托管规模 数据来源:Wind 李树超/制表

记者从多位公募基金人士获悉,目前已有6家新基金公司试点公募基金券商结算方式,一批正在发行的新产品正在试水这一模式。

首批6家新基金公司试点券商结算模式

近日,北京一位中型公募基金公司高管向记者透露,公募基金正在试点券商结算方式,国融基金、恒越基金、东方阿尔法、凯石基金、博道基金、青松基金等6家新成立的基金公司被纳入试点范围。

记者从国融基金官网看到,该公司正在发行的国融融银混合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河证券,与传统的基金托管协议不同,该只基金的托管协议明确“本基金通过证券经纪机构进行的交易由证券经纪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其他证券交易由基金托管人或相关机构负责结算。”

而已在今年2月成立的东方阿尔法精选混合基金的托管协议显示,“基金合同成立后,基金管理人上报第二只公募产品前,会根据监管要求及沪深证券交易所安排进行交易模式的切换,目前基金管理人正在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基金托管人将配合基金管理人做好前述切换工作。”

一位参与券商结算方式试点的公募人士对记者表示,她所在公司的首只产品已经采取券商结算的形式在运作,产品的托管也选择了同一家券商。“公募行业都是以销售能力来确定托管机构的,券商做托管并不利于基金销售。但作为新基金公司很难找到银行渠道做销售。参与试点是监管部门的要求,希望可以让新公司在基金结算和托管领域做出一些创新。”

另一位试点公募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券商结算模式还在摸索阶段。“国融、恒越等公司开始得比较早,我们会学习他们的系统和做法,提高产品运作和管理水平。”

事实上,银行作为主流基金托管人一直扮演着结算参与人的角色。根据去年底中国结算推出的公募基金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试点草案,托管资格和结算资格有可能审批分离,券商结算有望逐步试点。北京上述中型公募高管认为,此举若推行开来,今后试点公司成立的基金都要选一家结算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托管、研究等一系列服务都可能归结到证券公司。

目前有公募基金托管资格的14家证券公司最有可能受益。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目前基金托管人共43家,其中证券公司14家,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恒泰证券、中泰证券、国金证券等先后获得基金托管资格。

但从基金托管规模看,券商托管业务仍有明显差距。数据显示,目前国泰君安、中信建投、招商证券等12家已经开展托管业务的券商合计托管基金总份额1169.96亿元,在11.88万亿的基金托管市场占比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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