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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将到期 重疾险会否放开地域限制?

作者:admin日期:2024-11-15 10:21:44浏览:158 分类:资讯

10月1日,已经实施了3年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到期,但让业内担心的是,新的监管办法或征求意见稿依旧没有正式公布,到底是延续还是有新政策出台,截至记者发稿前,银保监会并未采取动作。

或助力健康险发展

现行的《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3年。该《办法》规定:在保险公司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且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将多类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等。

受此影响,近年来定期寿险以及普通型终身寿险已经成为互联网保险渠道增长最快的产品类型之一。而此前,重疾险并不在《办法》可放开区域限制的险种之中。此次到期后,重疾险是否会放开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那么,如果重疾险网销区域限制放开,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放开网销地域限制最为直接的优点就是,能够依托互联网优势快速发展。比如,目前险企想突破重疾险地域限售问题就必须在当地设立门店、团队等,而放开后则将减少这一笔管理费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也持有相同观点。他认为,若能放开限制,将会使提供产品的主体更多,从而加大竞争,促进健康险的发展。

朱俊生进一步指出,保险公司必须达到要求才能开展此类业务。比如,具备互联网销售、承保、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能力,对客户需求进行及时响应等等。

不过,有消费者却担心,若地域限制不再,购买了其他地域险企提供的产品,自己得到的服务质量是否会下降?

对此,朱铭来表示,这一问题也可以通过信息技术解决。比如,可以通过大数据来进行信息查询。届时消费者可将社保方面、医院就医的信息连上网络,减轻险企的核保压力。

互联网渠道发展前景大

记者注意到,如今保险销售已形成了向互联网渠道靠拢的趋势。

根据中保协发布的信息,今年上半年互联网财险业务实现累计保费收入326.40亿元,同比增长37.29%,占产险公司上半年所有渠道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的5.42%,较去年同期提升0.91个百分点。在产险公司所有渠道业务中,互联网渠道业务同期增长率较之高出23.11个百分点,优势明显。

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规模发展势头则有所放缓,上半年累计实现规模保费852.7亿元,同比下滑15.61%。其中,健康保险成为互联网保险的热点,实现规模保费收入54.1亿元,同比增长85.9%。

与此相对的,上半年电销财产险业务呈现持续性的断崖式下滑。保费收入173.89亿元,同比负增长65.2%,占产险公司上半年所有渠道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2.89%,较同期下降6.59个百分点。

而寿险电销行业保费规模则平稳增长,实现规模保费115亿元,同比增长7.26%。

综合来看,财险的网销渠道增速较快,寿险则较慢,不过健康险方面的增长令人期待。

对此,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的保险销售确实已经形成了向互联网渠道靠拢的情况,特别是一些80后、90后会较其他年龄客户更愿意通过互联网进行保险购买。

“但是网销的业务占比还是较小。”该业内人士补充道,特别人身险在销售时起到最为关键作用的还是代理人。不少险企正是因为有着高素质的代理人,业务才会做得更好。而在互联网销售的过程中,客服的服务还是不能完全取代代理人的作用。互联网渠道的发展空间很大,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很多。如今《办法》到期,接替的新监管办法更加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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