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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拟松绑中短期人身险 三类产品设“禁区”

作者:admin日期:2024-11-15 10:05:20浏览:84 分类:资讯

原标题:银保监会拟松绑中短期人身险

监管部门正酝酿为收紧的险企“开口子”。曾经中短存续期人身险产品销售急刹车,让不少险企背负起流动性压力,有些公司甚至出现了收入难抵即将到期产品的兑付风险。3月18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获悉,银保监会起草《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中短期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并征求意见,要求各公司3月29日前进行意见反馈。分析人士表示,即将出台的新规允许流动性压力较大的险企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但也对这类产品进一步进行规范,引导保险公司平稳转型。

三类产品设“禁区”

银保监会拟松绑中短期人身险 三类产品设“禁区”

根据这次起草的新规,中短期产品开发不得有以下三种行为,分别是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条款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通过退保费用、退保率假设、持续奖励等产品定价参数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通过调整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同时,银保监会也强调,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等设计为中短期产品。

所谓中短期产品,是指人身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期间不满五年且不短于三年的两全保险产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监管机构对上述行为的规定,旨在避免使保险产品出现名和事实不符的情况,该项规定也使得中短期产品发展得更加规范,产品风险也更为可控。

此外,该《通知》对中短期产品在销售宣传方面也做出规定,例如,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客观宣传和销售中短期产品,如实、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不得以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中短期产品,不得将保险产品利益与其他金融产品收益进行片面不实比较,不得在任何时间节点,通过任何方式,发布拼噱头、博眼球和炒停产品等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

符合条件险企可备案

《通知》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因流动性管理需要,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可以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风险处置期的人身保险公司可以因流动性管理需要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

不过,人身险公司在备案中短期产品前,需要认真评估,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书面决议中应列明销售该产品的原因,以及未来三年该产品计划销售额度和预计费差损金额。银保监会强调,禁止险企打着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幌子,超额销售此类产品。例如《通知》提到,中短期产品销售额度不得超过公司预测的现金流缺口金额。

事实上,在过去数年间,理财型保险曾一度上演疯狂销售,险企通过缩减保险期限、提高预定利率增强市场竞争力,与其他金融产品拼收益,最为典型的现象就是万能险市场规模的急速扩大。不过,此类产品由于期限较短、收益较高,令险企后续面临较大兑付风险。因此,原保监会自2016年对此类产品进行限制,接连发文规范产品开发和销售,并设定时间表要求中短期人身险规模不断缩减。

正因如此,各保险公司积极转型,不断停发中短期产品,然而曾经主要依赖此类产品拉动保费规模的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此次的《通知》依旧给出了比例“红线”。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当不断调整和优化负债结构,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将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逐步下调至合理范围内。具体比例上,《通知》要求,2020年开始,各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占当年总规模保费的比重不得超过20%。

将迎给付高峰期

朱俊生表示,曾经以中短期产品为主的保险公司由于处于转型期,公司保费可能面临大幅下滑,而之前销售的中短期产品,给付期限或在2019年达到一个相对较高的峰值,一些公司在这种状况之下,将面临现金流压力。因此,当前,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是保险行业风险防范的重点内容之一。

朱俊生进一步分析,各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占当年总规模保费的比重差别较大,一些占比较大的公司将面临一定挑战,而20%的比重是从2020年开始,意味着2019年一些公司要面临转型。

以中短期产品中主要的万能险为例,2016-2018年保险业保户投资款新增缴费分别为11860.16亿元、5892.36亿元、7953.73亿元,占据原保险保费的比重分别为55%、23%、30%。以2018年数据为例,其中不少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缴费占据原保险保费的比重超过100%,例如和谐健康、安邦人寿、安邦养老、珠江人寿等。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在2018年已多次排查风险。2018年11月,各人身险公司就曾对未来三至五年的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进行排查。其中重点排查的业务之一就是中短期业务,主要是从产品设计、销售策略、保单收益等角度,去充分及合理预估产品在较短年限内的退保情况,分析相关产品可能发生的退保风险,防范短期内集中退保可能造成的流动性风险,并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对于即将发布的新《通知》,朱俊生表示,过去三年因监管部门引导保险业发挥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其中也对一些中短期产品做了一系列规范,而该《通知》对于规范中短期产品的规范发展,以及缓解一些保险公司现金流压力很有帮助,这也是监管部门引导一些保险公司在转型中“转大弯”而不是“转急弯”的一种表现,如果“转急弯”,保险公司或会衍生出一些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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