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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创财富资管存两项违规 实控人无理由不配合监管约谈

作者:admin 日期:2023-11-20 16:40:07 浏览:107 分类:资讯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在对深圳市乐创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创财富)开展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填报并定期更新相关信息等违规线索。

钟浩翰作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理应履行配合监管义务,但深圳监管局此前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要求其接受监管约谈,均未履行配合。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现通过公开通知的形式向钟浩翰告知,进一步确定监管约谈时间及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具体要求。如拒不履行配合义务,深圳监管局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

相关法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乐创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到我局接受监管约谈的通知

钟浩翰(身份证号码:440582********2919):

乐创财富资管存两项违规 实控人无理由不配合监管约谈

根据日常监管工作安排,我局于近期对深圳市乐创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创财富或公司)开展核查。经核查,我局发现公司存在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填报并定期更新相关信息等违规线索。你作为相关监管系统中登记报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应履行配合监管的法定义务,有关违规线索也需向你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取证。此前,我局已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要求你到我局接受监管约谈,但你均未履行配合监管义务,也未提供正当理由。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为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监管职责,进一步调查乐创财富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通过公开通知的形式向你告知,请你自通知公告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与我局指定电话联系,进一步确定监管约谈时间及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具体要求。如你仍拒不履行配合义务,我局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

特此通知

深圳证监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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