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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出手 近5200万罕见巨额罚单!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泰证券中招 都因为这事!

作者:admin日期:2024-11-15 10:48:21浏览:109 分类:资讯

  反洗钱监管持续加强。

  一天之内,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三家金融机构各领一张千万级别巨额罚单。

  昨日,央行一口气公示27条行政处罚信息(银罚字【2020】1号-27号),涉及两家银行、一家证券公司,共计罚款5275.5万元。三家金融机构所领罚单金额均超过千万元,其中民生银行的罚单金额最高,达2360万元。同时,三家机构共有24人被罚。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被罚的对象不是券商或银行的分支机构,而是总部。此外,直销银行、经纪及财富管理部、零售业务部等多个部门的高管均领罚单,涉及面颇广。

  涉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

  民生银行被罚2360万元

  其中,央行对民生银行及相关人员开出13张罚单,共计罚款2405万元。

  具体来看,民生银行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据此,民生银行被罚2360万元。

  此外,民生银行的12位相关业务人员也遭到了央行的处罚。

  其中,时任民生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王海峰被罚款7万元,时任民生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段兰芳被罚款4.5万元,时任民生银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张春方被罚款3.5万元。被处罚的原因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光大银行收1820万元罚单

  8名时任负责人遭罚

  央行对光大银行及相关人员开出9张罚单,罚款共计1843.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内容显示,光大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1820万元。

  此外,央行同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出个人处罚。

  具体来看,涉及的有:1)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黄章任被罚3.5万元、反洗钱处处长于宝一被罚2.5万元;2)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柴如军被罚3.5万元、副总经理黄丹被罚3.5万元、审批部总经理王山被罚2.5万元;3)运营管理部:结算管理处处长杨梅被罚3.5万元、副总经理王小蓉被罚3.5万元;4)零售业务部:内控运营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张佳宁被罚1万元。

  华泰证券遭罚1010万

  系券商反洗钱“最贵罚单”

  央行对华泰证券及相关人员开出5条罚单,共罚款1027万元。

  其中,华泰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央行合计罚款1010万元。

央行出手 近5200万罕见巨额罚单!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泰证券中招 都因为这事!

  据了解,这也是目前央行针对券商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开出的最大金额的罚单。此外,时任公司多位部门负责人也同样受到了处罚。

  时任华泰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的孟庆林和时任华泰证券运营中心总经理戴斐斐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各自被罚款4.5万元;时任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联席负责人陈栋被罚款3.5万元,处罚原因是对华泰证券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时任华泰证券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赵茂富因对上述三项违规违法行为皆有涉及,被处以4.5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反洗钱处罚相关情况与券商分类评价直接挂钩。

  据悉,在2019年度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一项中,监管强调“各公司需如实标注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情况,并提交具体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说明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处罚类型及金额、受罚对象名称、受罚时间、事由、发文单位名称、文号等。”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因反洗钱问题被做出处罚的,单次将被扣0.1分,并按次数累加扣分。

  多类机构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被罚

  近两年来,监管对金融机构反洗钱领域一直保持高压态势,针对证券公司、银行、第三方支付等各类金融机构的处罚不断,且金额较大。

  仅2019年,就有东兴证券海通证券、信达证券、国信证券光大证券申万宏源、大通证券、东海证券、招商证券等9家券商分支机构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被处罚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罚金在20万元至80万元不等。

  第三方支付机构方面,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第三方支付行业收到监管罚单105张,罚没金额合计近1.5亿元,其中不乏百万、千万级罚单。

  从具体被罚原因来看,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不到位、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成为重点处罚领域。其中,汇潮支付、随行付等多家机构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收到“百万级”罚单。

  近日还有多家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受到央行处罚。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罚单信息显示,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根据反洗钱法分别处罚款100万元、110万元。建设银行杭州分行因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等,被罚400万元。

  自201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陆续发布,弥补制度短板,辅之行为监管,对银行和非银机构开出多个罚单。

  监管力度之大仅从处罚金额来看可见一斑,根据央行去年11月发布的《中国反洗钱报告2018》显示,全年针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罚款金额合计1.89亿元,同比增长41.04%,为2016年以来之最。

  反洗钱监管持续加码

  监管对“反洗钱”不到位的处罚越来越常见,主要由于监管层对于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8年7月26日,央行曾连发4份文件。

  其中,130文对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130号文指出,义务机构在识别客户身份时,应通过可靠和来源独立的证明文件、数据信息和资料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客户建立、维持业务关系的目的及性质,并在适当情况下获取相关信息。而义务机构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无论其交易金额大小,不得采取简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并应采取与其风险状况相称的管理措施。

  同时,130文还强调加强交易记录保存,及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规定义务机构应当强化内部管理措施,更新技术手段,逐步完善相关信息系统,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确保交易记录和客户身份信息完整准确,便于开展资金监测,配合反洗钱监管和案件调查。

  去年10月31日,中基协在北京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李超指出,做好反洗钱工作关系国家发展全局,也是基金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修课。希望基金行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端正思想,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主动,从明确标准、建立机制和完善内部监督着手,把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1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保险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银行业保险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水平。

  而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还强调,将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继续强化反洗钱监管力度。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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