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资讯 > 正文

央行再开3张罚单 双乾支付、瑞祥商务均被罚4万元

作者:admin日期:2024-11-15 09:27:44浏览:150 分类:资讯

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发布三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双乾网络支付有限公司(下称“双乾支付”)、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下称“南京市民卡”)以及江苏瑞祥商务有限公司(下称“瑞祥商务”)三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均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别被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3万元、4万元。前者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后两者为2018年3月30日。

工商资料显示,双乾支付成立于2010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周锦泉,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根据央行官网,2012年6月27日,双乾支付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另据双乾支付官网,双乾支付为各类企业及个人提供网关支付、扫码支付、跨境支付等综合电子支付业务。

南京市民卡成立于1999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蒋海,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2011年8月29日,南京市民卡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覆盖范围仅限江苏省。

央行再开3张罚单 双乾支付、瑞祥商务均被罚4万元

瑞祥商务成立于2010年7月,法定代表人朱博,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2011年12月22日,瑞祥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允许其在江苏省范围内进行“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此外,在2018年1月5日,央行公布的第五批支付牌照续展结果显示,合肥新思维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动申请将支付业务并入瑞祥商务。

取消回复欢迎 发表评论: